代辦《中國 - 智利優惠原產地證明書》( FORM F 證書)

 

速遞服務中心自 2006 年 10 月 1 日 起可代辦 FORM F 證書,申請步驟如下:

•  註冊登記

◆已經註冊 F A 證書的企業免費註冊,無需查廠

◆未註冊 FA 證書的企業申請註冊時,需要查廠

•  註冊後即可申請 FORM F 證書。申請時提供

◆申請書,用 F A 申請書代替

◆用英文繕制好的 FORM F 證書

◆商業發票

•  需注意的細節

◆證書編號,註冊號+ F/ 年度 / 證書序號。例如: D 123F /06/0001

◆證書第二欄:如果知道生產商名稱,填寫全稱;不知道生產商名稱,填寫“ NO” 。該欄不可以空白。

•  申請日期及證書有效期:申請簽證日期為貨物出口日期正負 30 天之內;證書簽發日期後一年內有效; 2006 年 8 月 1 日 出口至智利的貨物可補辦 FORM F 證書。

 

九龍尖沙咀科學館道9號新東海商業中心401-406室 13 - 19 窗口
諮詢電話: 23919113 傳真: 23969606